问题 | 离婚原来的结婚证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是在民政局内办理的离婚协议,民政局就会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而如果是在法院内进行的判决离婚,只需要有法院公布的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离婚调解书就可以了,结婚证是不需要进行收回的。并且当事人如果办理完离婚登记的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还会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一个条型的印章,同时印章中会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某地婚姻登记处。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需要孩子签字吗 不需要的,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子女到婚姻登记处,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即可办理离婚登记。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周几,需要什么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1、准备离婚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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