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强制执行权可以委托吗? 行政强制执行权不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法律规定,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法律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一)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对行为的强制执行和对人身的强制执行 1、对财产的强制执行: 这是指行政主体对负有履行法定财产义务却拒不履行的相对方所采取的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措施。如强制划拨、强制抵缴、强制扣缴、滞纳金、强制收购等等。 2、对行为的强制执行: 这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其履行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许可、强制登记、强制检定等。 3、对人身的强制执行: 这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如公安、海关等对那些可能威胁现行的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或者拒不履行法定或规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措施。如强制传唤、强制拘留、强制履行、强制隔离、遣送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