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权主要有: 1.查封。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公安管理的场所、物品,采取贴封条、就地封存,不准持有人或所有人使用、处分。如查封容留妇女卖淫的旅馆、饭店等。 2.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公安管理的有关物品予以留置、扣留,如扣押交通肇事者的车辆、居民身份证等。 3.强制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履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强制其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拘留,包括必要时依法使用械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