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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宅基地转让
释义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不过,农村地区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农民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城镇户口的居民,否则将会导致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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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