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还钱后,失信记录保持多久 一般来说,在法院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为二年。 二、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最短二年,最长五年。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满会自动撤销吗 有效期满了,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就会从名单内撤销,如果想提前撤销,那么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2、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4、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 满足条件的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人民法院核实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应该删除信息。 人民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