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三胎政策文件下来了吗 |
释义 | 山东三胎政策已经文件下来了。其政策内容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超生罚款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 的: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上述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上述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上述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 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三孩已经全面的进行开放其目的性就是为了更好的调整国家的人口结构,但在生育三胎时也要看双方是否符合条件,这样才能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所以,在生育之前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当地的部门,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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