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三胎政策文件下来了吗 |
释义 | 山东三胎政策已经文件下来了。其政策内容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三胎政策 三孩政策,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三胎补贴政策 三胎补贴政策,国家会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根据法律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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