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该房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确定房产的归属;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申请拍卖、变卖,双方分割所得价款。此外,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产生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 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 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 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