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都主张该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及房屋实际使用现状,从共有房屋使用价值最大化角度出发的原则判决将唯一共有住房归为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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