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对于成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
释义 | 劳动关系的成立与劳动合同无关,符合一定条件下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存在。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胸卡等多种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分析 一、没有劳动合同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1、没有劳动合同的,双方建立用工关系,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一般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结语 经上述分析可得出结论: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仍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胸卡等多种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此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记录、同事证人证言以及录音等也可作为有效证据。因此,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有多种方式来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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