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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店铺三年未开张租赁合同可否解除
释义
    承租店铺三年未开张商铺的租赁合同能否解除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确实有业主的委托书,授权内容具体明确,作为业主的代理人,有权签订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假如实在不愿租下去,也只能与对方协商解除,并签订书面解约协议;
    2、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就没有代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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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