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廉租房入住申请县政府(或房管局):我叫,男(或女),岁,居民,现住。家里口人,其中(说明家里人的工作、收入情况)。由于家庭困难,无力 购买商品房 ,全家居住在仅有平米的房屋里,人均居住面积仅为平米,符合《县(或市) 经济适用房 入住办法》的规定,现申请入住(经适房项目名称),请批准。申请人:何年何月何日 法律客观: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