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流程:1、补充医疗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所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2、入机查询由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打印受理单;3、随时查询基本医疗是否与医院结清费用,待基本医疗与医院结清费用后,通知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办理结算手续;4、核对报销资料是否齐全,补充保险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手工报销窗口进行费用结算;5、专人复核并签字后,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报分管领导审批;6、本人签字确认,拨付金额由银行自动结转到个人存折(卡)上。政策规定:《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