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怎么收取诉讼费 |
释义 |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我国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向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对于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收取100元的案件受理费;对于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收取50元的案件受理费。至于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一、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为: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如何算的 交通事故诉讼费按件数计算,每件50元至100元。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按0.5%支付;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三、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3、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4、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