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被损坏的车辆往往会得到修理,一般认为车辆得到修理就已经对被害人的财产损害进行了赔偿,一般不需要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指出,对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司法实践中,所谓“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虽非营运车辆,却因车辆贬值对车辆所有人的收入造成了巨大影响的。例如待售车辆,试驾时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车辆贬值损失,将给待售车辆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直接且极大影响待售车辆的出售价格; (二)运行中的新车。新车运行时发生事故,经维修后虽能正常行驶,但势必严重影响车辆使用寿命和状况,对于新车这一特定对象而言,损失十分重大; (三)车辆虽未灭失但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经维修虽能使用,但与受损前相比性能差距显著,失去其原有特定属性的。例如:价格昂贵的超级跑车发生事故后其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经维修后虽能正常行驶,但其加速与减速等性能严重下滑,失去了作为超级跑车这类奢侈品的特定属性,沦为普通代步工具;等等。 一、把别人车撞了要赔折损费吗 交通事故中,车辆折损费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贬值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各地法院判决有差异,大部分不支持。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计算公式如下: {〔车价款(元)×行驶里程( K m)〕1000}×n%。使用补偿系数 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同时还应得到以下赔偿:车辆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一般情况您可以主张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项目。虽然车是由于此次事故会对车的价值造成影响,但是车辆折损费一般只能在将车辆出售是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如果车没有出售,那么折损费是不能以可估量的数额体现的,只是个虚拟损失。如果就此主张的话,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车辆定损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2、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3、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4、赔款收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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