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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释义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
    民法典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二、合同签订是应该注意的事项
    签订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7、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8、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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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