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