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标准是:当事人是否运用了职务之便进行经营同类营业,如果当事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话就不能按照该罪进行处理。意思是虽然当事人经营了同类营业,但是这个行为和当事人的职务无关,那么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一、竞业限制什么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二、合伙人私拿营业款涉嫌犯罪吗 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私自拿走合伙的营业款钱不还,并且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数额,那就会构成犯罪。至于会构成哪一种罪名,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首先要看当事人拿走营业款后是否还会归还。如果归还,且数额较大,那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不归还,那就会构成侵占类犯罪。 三、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但是该分公司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资质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资质和执照的话,不能签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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