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失地补偿每月多少钱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我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其各地市的具体规定以及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 一、房子由哪个部门强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为国土资源局。 二、小产权房拆了要赔偿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小产权房是村集体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出售农村宅基地,所以小产权房是不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村集体想收回土地,随时可以收回小产权房。不同地区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应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的问题 承包合同没到期土地被征收不用索赔,国家会给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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