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公司没发工资,然后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会发我工资,他说如果我不先撤诉对公司有影响 |
释义 | 劳动者工资未支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解决:投诉公司追回工资的关键举措 在解决劳动纠纷中,投诉公司并追回工资的关键举措是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首先,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资单、合同、通讯记录等,以证明公司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其次,寻求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向他们详细陈述您的情况,并提供所收集的证据。他们将调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与公司进行沟通、发出警告或罚款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例如达成赔偿协议或制定工资支付计划。最后,如果公司对您提起影响的威胁,您应当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保护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诉。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合法合规的,不应受到任何威胁或恐吓的影响。 结语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追回拖欠工资,关键在于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收集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提起仲裁或诉讼。其次,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在解决劳动纠纷中,与公司协商和解,制定赔偿协议或支付计划,也是一种可行方式。如遇威胁,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保护措施,决定是否撤诉。保护自身权益是合法合规的,不应受到任何威胁或恐吓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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