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疯狂打赏女主播,丈夫无奈报警 |
释义 | 莫某多次瞒着丈夫打赏女主播,共计四十多万元,丈夫发现自己的钱莫名其妙变成了别人的,一怒之下将妻子以及主播告上法庭。12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获悉,该案已宣判。法院认为,被告莫某赠与丈夫的财产,违反了公平原则和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被告女主播及第三方微播公司返还一半悬赏金,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女主播、第三方公司分别向原告返还10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莫系夫妻关系。2020年1月起,被告人莫某与第三方微播公司签订《Tik Tok用户注册协议》和《Tik Tok充值服务协议》,成为Tik Tok平台用户,并在Tik Tok平台充值大量现金。7个月内,被告人莫某将购买的抖币(折合人民币40万元),通过虚拟礼物的形式,多次在直播间送给主播。奖励款由第三方公司平台与被告人主播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分别为2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某与第三方直播公司签订了《Tik Tok用户注册协议》,与第三方存在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但根据协议约定,被告莫某的合同义务仅为承担流量费和上网费。莫某的打赏行为不是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而是其自愿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因此,本案涉及的打赏行为是莫对主播的赠与行为,而非履行网络服务合同的消费行为。涉案奖励费用共计40余万元,系被告人莫某在与原告发生关系期间的行为。以原告、被告莫某的共同财产予以奖励。本案无证据证明原告知晓莫某在此期间的打赏行为。本案被告莫某的赠与行为是因处分属于原告的财产,原告的诉讼行为已明确表示不认可被告莫某擅自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被告莫某赠与原告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和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被告丁某某及第三方微播公司返还一半奖励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主播和第三方公司各得被告莫某涉案奖励礼金的50%,考虑到公平原则,被告主播和第三方公司应分别返还原告奖励礼金10万元。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丁某某、第三人微播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原告返还奖励礼金人民币10万元。律说律答平台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消费,打赏主播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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