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签定金合同之后定金还能退还吗? |
释义 | 买房子签定金合同之后,购房交完押金一般7-15天就能签订正式的合同书,如果反悔不想买了,要求返还定金,应当是属于民事范畴,当事双方可以协商,如果签订时缴纳的是定金可以协商返还,如果缴纳的是认购金,对方已经造成损失,是不能返还的。 定金是具有惩罚性的法律规定,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一方不履约,定金不退还,接受定金一方不履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你交了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对方可以不退还。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 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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