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
    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不管在任何地方进行工作,都要踏踏实实,只要给工作单位带来了实际损失,当事人都要全力承担责任。情节比较轻的,会经济赔偿;但是情节严重的已经构成犯罪的,不但要承担经济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积极打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0: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