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中,最不该做的四件事和不能与拆迁方谈的事 |
释义 | 如果老百姓遇到征地拆迁,相对于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事情,当然前提是各项补偿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会得到巨大的改善。可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利润过大,百姓在补偿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不公平的情形,其中老百姓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以下四种情形进行维权,但是,以下四种情形是被拆迁人在遇到问题时最不该做的四件事。 最不该做的四件事! 1、不和拆迁方谈政策 2、不谈拆迁奖励,重要在补偿 3、不谈没有完整纸面协议的补偿 在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没有正规的协议,只是与由拆迁方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装修损失等内容,甚至没有签订协议或只是签订了空白协议。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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