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
释义 |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成立之时生效。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该房屋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该房屋买卖合同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一、股权转让的効力及救济是如何的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 二、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开始生效吗 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开始生效。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为一个时间,即双方签字盖章日期生效,即签字时间。在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为签字盖章日期;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具体时间,或在完成条件下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生效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三、本人签的合同章和公章有效吗 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合同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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