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工作半个月,因家人生病而辞职,情况紧急,提前4天辞职,老板不同意,最后我没办法就先走了. 接下去一个星期老板每天打电话让我回去交接,但是我走不开,他不能理解,觉得我是在找借口,后来他隔一两天就发给我,我也没理他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