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