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全部从代理组织在商标局的预付款项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由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支付商标规费。 2、申请人可以选择大楚知识产权,大楚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