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传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派出所立案,通知去问话,仅仅是警察了解案情的一种简单情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唤。如果不去,一般没什么后果。要去的话应当去当地的派出所。 如果警察发现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警察应当采取《传唤证》或《拘传证》方式进行强制传唤,而不是电话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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