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合同的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而另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个人。 2、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的有关企业的整体性措施; 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 3、适用范围不同。 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全体职工,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每一名职工; 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4、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要注意区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企业行政方面跟工会组织,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企业跟劳动者,一般私人企业跟劳动者不会签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对报酬约定不明确的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必备条款。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双方就应当对劳动报酬进行约定,包括约定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或者约定如何执行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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