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权的性质如下: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
 5、法律对继承人、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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