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涉及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就诊记录、检验检查报告等材料; 4、司法鉴定机构需要的其它材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一、如何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个人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车祸的伤残鉴定方法有哪些 车祸后伤残鉴定的程序有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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