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笔迹鉴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检验、鉴别、分析和判断的活动。 司法鉴定,包括司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以及其他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为诉讼笔迹鉴定机构必须要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开展鉴定工作活动需要所作的鉴定。 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司法鉴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合法、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