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精神抚慰金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或者其他人的精神痛苦、苦闷等非财产形式的损失所支付的补偿金。具体数额没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如伤害程度、损失程度、造成的影响等。 法律依据: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故意不报告工伤事故以逃避责任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进行补缴和赔偿,可以处罚款;拒不补缴和赔偿,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用于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和工伤医疗等费用。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抚慰金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或者其他人的精神痛苦、苦闷等非财产形式的损失所支付的补偿金。其数额按照造成的精神损失、案件的特殊情况、当地的物价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