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意外死亡的处理如下: 1、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2、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死亡的具体过程,签订工伤认定申请书; 4、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所在公司或单位承担责任,给与当事人家属适当的补偿金; 5、不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则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工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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