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持假文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持假文凭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