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的遗产性质 |
释义 | 婚前财产属于遗产范围,配偶有继承权。感情不和分居需满足法律定义,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异地居住不一定算分居,需不存在性生活和共同居住。同居不履行义务不算分居。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1、婚前财产属于遗产范围。一方婚前财产就是一方财产。一方如果死亡,其婚前财产就转化成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配偶同样有继承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离婚 1、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结语 婚前财产属于遗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死亡时会转化为遗产,配偶同样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离婚,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分居是以感情不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同居但不履行义务也不算法律上的分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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