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架疾病在重疾险中被拒赔,如何申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某些在保险条款中明确列明的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如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申诉。但是,保险公司拒赔可能存在合理和非合理之分。如果被保险人患的疾病确实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则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承保的除外。”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应当支付滞纳金;给付保险金有争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 3.《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重作或者补偿等。消费者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5.《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损失赔偿;损失赔偿包括因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和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以上是针对支架疾病在重疾险中被拒赔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申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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