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立了遗嘱的房子是能卖掉的吗 立了遗嘱的房子是能卖掉的,法律上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有遗嘱的房子怎样过户 有遗嘱的房子要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去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民法典遗嘱继承配偶可以享有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在不发生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的。法定继承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是可以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的。另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配偶继承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