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理赔的诉讼程序受到以前交通违法行为的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虽然交通保险理赔的具体程序和规定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但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评定事故责任时,保险公司通常只考虑事故本身的情况,而不会考虑受害人以前是否有过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发生的风险事故负责赔偿。”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以及规定未得到优先通行权的情况下不减速、不停车、强行通行的;违反禁止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他人利益的,依照本法规定负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行车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不得认定为交通事故中的过错。”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理赔的诉讼程序一般不会受到以前交通违法行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