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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离婚证要注意什么
释义
    涉外离婚诉讼要注意以下几点:
    1、管辖法院的确定,被告在国内无住所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自行承担费用;
    3、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一、涉外婚姻的管辖有什么样的相关内容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涉外抚养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涉外抚养费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明确规定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是一般确定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民事案件的管辖划分有三种:一、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二、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专门法院的管辖,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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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