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的本质特征 |
释义 | 成员公司法律上的平等性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性。 从表面上看,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仍然具有自己独立人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透视,各成员公司的性质并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实际上,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间这种法律上的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是形式上的。 存在控制关系与从属关系的关联组织体中,尽管从属公司在法律人格上仍然是独立的法人,但由于各成员公司不再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从集团利益,更准确地说是从控制公司的利益出发从事经营活动,从属公司仅仅是控制公司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工具,其意识能力因受到了限制而不再独立健全,财产也被控制公司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任意处置而不再独立充实,其法律上的人格独立已退化成为一种纯粹的形式。这时各成员公司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严重倾斜,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依附关系。 正是由于关联公司内部成员之间这种法律上的平等性和事实上的不平等性,使得我们研究关联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有了基础和前提。通过对控制因素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关联公司内部成员公司之间的不平等性有一个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 关联公司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果经营良好便皆大欢喜,但是如果一旦发生经营问题,需要全体股东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挽救公司,这使得大家的目标一致,出现问题时力量也足够强大。但是这种性质的公司也并不是适合所有人适合所有行业,请大家仅供参考。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一)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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