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拆迁安置房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释义
    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归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婚前所建房屋欠的债务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房屋仍属于婚前所得,但需补偿一半给另一方;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的父母为子女建造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平分。
    法律分析
    1、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3、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安置房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及解决方案
    农村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对离婚财产分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农村拆迁安置房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由于农村拆迁安置房通常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可能成为争议焦点。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包括: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依法进行评估和分割,确保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公平待遇;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房对离婚财产分割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实现公平分割,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仅归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若婚后共同财产偿还了婚前建造房屋的债务,则得到房屋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房价的一半。对于由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居住的,应平分该房屋。农村拆迁安置房作为特殊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进行公平分割,可以通过协商、评估和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