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罪吗 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主体是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具有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造成相应的损害结果。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仍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升格法定刑;若采用非法拘禁通常手段以外的其他方式,例如对受害人进行不合理的殴打、伤害等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