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高管包括的职位如下: 1、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 2、总经理助理,行政、运营、人事、财务、市场、销售、信息、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3、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1、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应当签字;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到任前,董事仍需依法履行其职务;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4、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签字; 5、董事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6、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7、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