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保全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1、合同保全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法律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的方法是什么? 1、撤销权,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合同里面的保全是什么? 合同保全,作为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一般指的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什么是合同保全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措施,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质押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①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③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权利带来损害的制度,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内容。法律设定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保障债权人实现其合同债权。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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