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款追溯期起止规定 |
释义 | 偷税罪的追诉期为5到10年。另外,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一、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1.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 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指税收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即行为中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或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还包括其他主体,如委托征税主体、协助征税主体、税务代理人等。 2.行为具有特定性 税收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的行为。即税收主体必须实施了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的法律规范是税法,侵害了税法所保护的法律关系。税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作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不履行税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如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使用假发票的行为。 (2)不作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不履行税收法律规范规定的作为义务。如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有主动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但其违法不进行申报纳税的行为。 3.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定 法律后果是税收违法行为特有的内在形态,是税收违法行为本质的表现,而且就是税收违法行为本身,所以税收主体既不能否认也不能轻视其后果。世界上不存在无结果的行为,实施了税收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某种不利的税法上的法律后果,就要追究违法主体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比如,纳税人实施了偷税的行为,就会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特定法律后果,因此要依照税法规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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