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公园(私家公园除外)产权属于公共财产,在有禁止钓鱼的告示牌时,保安有权警告并阻止,但是并没有罚款和没收鱼竿的权利。其次,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从物权法等法规是由原则性的规定。当然在各县市的城乡管理部门应该有具体的规定。保安没有执法权力,但是保安有警告。警示的权力以及义务。保安只有及时的制止现在进行的钓鱼活动,再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