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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法庭审判程序
释义
    开庭前,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并公布案件的基本情况,供法律公开审理。
    (1)在法庭开庭时书记须指明出席的人,并读出法庭的纪律。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须按次序进行。依次为当事人;证人作证;书面证据、物证、视听材料和电子数据制作;结论解读鉴定;调查记录阅读。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检验员,并请求重新鉴定或检查。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须按举行辩论的次序进行。辩护方应轮流发言;被告方应发言和回答;第三方应发言或答辩;双方应相互辩论。主审法官随后征求当事各方的最后意见。在开庭期间,案件可因法定理由而延期,包括:
    1、当事人或参与人缺席必须出席的诉讼程序;
    2、法院法官撤诉的合法理由的出现;
    3、需要重新鉴定、调查或者补充调查的,应当通知新证人出庭,并移交新的证据。
    (4)法院纪录;法庭纪录须由法律程序的各方及其他参与者在读出后签署或盖章。
    (5)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在法院宣判或者定期宣判。
    (6)审判期间对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应为期六个月,如有必要,经庭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在听证结束后;等待判决的下达和执行。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这个各个地区有所不同。我们要看到法庭的办事效率,规定是三个月的期限。实际上,通常在一个月之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院长可以批准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申请简易程序,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法院将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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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