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多少天新规定 上海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产假是12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上海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30天,共为128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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